3月14日上午,在吉林省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上,中航安盟保险吉林分公司荣获吉林省2016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此前,由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牵头,联合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地方税务局、质量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成立吉林省2016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考核小组,对参选单位进行了认真核查验收。能够在此次严格的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充分体现中航安盟吉林分公司不断完善以客户为中心经营理念的进步,也是吉林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中航安盟保险品牌认可。中航安盟今后将持续推进互联网创新工作,积极开展互联网+三农保险项目,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完善服务体系,从市场和客户需求出发,竭力保障客户权益,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中航安盟保险温馨提示您,在进行保险消费时,应做到理性投保:
(一)坚持自主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强制销售行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应当得到严厉打击。当您被强制销售意外险时,可通过拨打我司热线电话400-886-8199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通过拨打12378热线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馈。
(二)仔细阅读条款。保险合同条款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显得较为专业晦涩,因理解不一致而引发的责任认定等问题已屡见不鲜。因此,购买保险前,请您务必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自己不太理解、释义模糊的概念等要及时咨询。并根据自身情况谨慎选择。
(三)及时报案索赔。保险事故发生后,您应及时拨打我司报案热线电话400-886-8199进行报案,收集并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供保险公司作出核定。在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后,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保险公司的理赔核定结果。在与保险公司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要及时跟踪理赔进展,确保理赔金发放到位。